美國CPSC對產品的標簽要求有哪些?銷往美國的許多商品都會受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監(jiān)管,CPSC要求一些商品必須滿足某些貼標要求,才能在美國售賣,這些要求因商品類型而異。針對兒童商品(面向12歲及以下兒童),在美國上市銷售,需要注意的美國CPSC對產品的標簽要求有哪些?下面億博檢測小編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吧!
跟蹤標簽:
主要供12歲或以下兒童使用的兒童產品必須具有明顯的***性標記(通常稱為“跟蹤標簽”)。如果可行,所有兒童產品都必須在產品及其包裝上標明跟蹤信息標簽。
且所有跟蹤標簽都必須包含某些基本信息,包括:
●制造商或自有品牌商名稱;
●產品的生產地點和日期;
●制造過程的詳細信息,例如批次或運行編號,或其他識別特征;和
●任何其他有助于確定產品具體來源的信息。
對于通用商品或非兒童商品,CPSC不要求在商品上粘貼追蹤信息。
警告標簽:
對于供三歲至六歲兒童使用的玩具或游戲,需要提供警告或警告標簽。警告聲明可警告潛在買家可能存在潛在危險。
小零件警告:
出于防止吞咽導致窒息等情況的安全考慮,包含小零件且供3至6歲兒童使用的產品的特定小零件都需要有小零件(小部件)警告標簽,標簽要求可在:16 CFR 1500.19、16 CFR 1500.20和16 CFR 1500.121中找到。
FHSA預防性標簽:
聯(lián)邦危險物質法(FHSA)要求在危險家用物質的直接容器上貼上預防性標簽,以幫助消費者安全地儲存和使用這些產品,并告知他們在發(fā)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的急救措施。
藝術材料預防性標簽:
藝術材料需有預防性標簽,以提供慢性健康危害和防范說明。標簽應包括信號詞警告,潛在慢性危害清單,長期危險成分名稱,安全處理說明,敏感成分清單,信息來源,標簽內容和產品尺寸以及其他補充信息。
年齡警告圖標:
為方便消費者根據(jù)孩子的能力及玩具本身的安全情況選擇合適的玩具,每個玩具還應標有年齡分級。ASTM F963-17玩具標準對特定類型的兒童玩具有一定的標簽要求,此外該標準規(guī)定:玩具必須按照兒童年齡進行等級劃分,并貼上年齡警告圖標。
產品注冊卡:
耐用的嬰兒或幼兒產品,如嬰兒學步車、浴椅、搖籃、嬰兒床、高腳椅等,必須在產品包裝上和產品上***標記特定的標簽信息,包括跟蹤標簽。
此外,CPSC還要求:所有耐用的嬰幼兒產品都需有消費者登記卡(產品注冊卡),以便產品的制造商或零售商能夠就召回或其他安全信息聯(lián)系消費者。
耐用嬰幼兒產品的產品注冊卡要求:
●為消費者提供每件產品的產品登記卡(郵寄費無需消費者承擔);
●記錄注冊產品的消費者的姓名、地址、電子郵件地址和其他聯(lián)系信息;
●將制造商名稱和聯(lián)系信息、型號名稱和編號以及制造日期***放置在每個耐用的嬰兒或幼兒產品上。